教導處公告-轉知教育部體育署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 會辦理之「111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精進研習課程」實 施計畫1份,請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所核發之初、中級國民 體適能指導員證書者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7月18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110026239號書函及「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二、為協助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所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書人員累積證書效期展延所需之專業能力點數,爰依據前開辦法舉辦旨揭課程,全程參與者除將核發研習證書外,並以每小時0.5點之方式計算,授予渠等專業能力點數。
三、請貴單位(校)具備參訓資格之會員、教練、同仁、教師、學生及人員踴躍報名參與,並請於貴單位(校)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四、旨揭課程訂於111年11月5日(星期六)、11月6日(星期日)及11月12日(星期六)分別假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國立臺南大學舉辦中、北及南區梯次之研習課程,並依據指導員之級別分為初、中級課程辦理。每梯次錄取人數為80名(初、中級課程合計),一律採用網路方式報名,有意報名者請自111年9月5日起至111年10月5日止,至該署「i運動資訊平台」進行網路報名(網址:https://isports.sa.gov.tw/Apps/PFI/Index.aspx),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
五、另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擴散,爰請全數參與人員務需配合研習課程舉辦當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頒布之防疫相關規定落實各項防疫事宜。
六、倘就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揭課程之執行單位-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小姐或李先生辦理(聯絡電話:02-77496876或02-77496878)。
相關檔案
附件一.pdf
發布時間: |
2022-07-30 01:25:06 |
發布單位: |
中山國小教導處 |